●参展程序:填写展位申请表、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。在申请展位一周内将参展费用[50%订金]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委会,展位顺序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,余款在2016年3月1日前付清,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。所交定金不退。主办单位收到《参展申请表》和展台费用后,将发票与《参展商手册》一并寄给参展商。代表住宿产品运输等事宜,将以《参展商手册》为准。
●会刊及其它广告:会刊除在大会期间广泛送给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、观展客商外,还将通过主办单位途径发往国内外的行业系统及相关经销单位等。
会 刊 | 封 面 | 封 底 | 封一二 | 内彩页 | 黑白页 | 请 柬 | 入场卷 | 充气拱门 |
人民币 | 30000 | 23000 | 10000 | 6000 | 3000 | 12000元/万 | 5000元/万 | 4000元/天 |
●展览宣传计划拟定:《环境工程》《环境技术》《中国环境科学》《中国环保产业》《环境卫生工程》《环境污染与防治》《环境保护》《中国环境报》《环境保护报》中国节能环保黄页等。
●综合媒体:中央电视台,中央人民广播电台、人民日报、中国经营报、光明日报、中国日报、 科技日报、中国青年报 中国新闻社、中国信息报、新华社、环球时报、经济日报、农民日报、中国交通报、经济观察报、北京晚报,北京晨报,京华时报,中国经济时报等。
2016第十七届中国国际环境监测仪器展览会
参展申请及合约
本单位决定参加2016年4月7日-9日在北京全国农展馆新馆举办“2016第十七届中国国际环境监测仪器展览会”并保证支付各项费用,服从大会统一安排。
参 展 单 位 |
中 文: | |||
英 文 | ||||
地 址: | ||||
电 话: | 传 真: | 邮 编: | ||
法人代表: | 展会负责人: | 职 务: | ||
网 址: E-MAIL: | ||||
主要产品: | ||||
租 用:■ 标准展位: m× m= m2 号/展 费 ¥ 元 ■ 非标准展位: m× m= m2 号/展 费 ■ 室内光地: m× m= m2 号/展 费 ■ 协办单位:A级 □ B级□ C级□ 费 用: ■ 会刊版面: 认刊费 ■交流讲座: 场/费 用 ■ 其 他: / 费用 ■ 其 它: /费 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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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总额 | (大写) (小写)¥: | |||
收款单位 | 北京企发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| |||
帐 号 | 11001028900053004597 | |||
开 户 行 | 建设银行北京远洋支行 | |||
汇款日期:此款项将于 年 月 日前汇出 | ||||
1、参展单位保证在参展期间遵守大会规定,不展出侵权假冒商品、不转让转租展位、不提前撤展。 2、参展单位须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展位费用50%汇入组织单位指定账户,余款于2016年3月1日前付清,逾期组织单位有权对上述展位予以取消或调整。 3、参展单位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展位即正式确认。如组织单位确需调整展位,为了展位合理有序的安排,请展商给予配合,不能以此为诉讼理由。 4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约之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止。双方应履行各自权利义务,除不可抗力因素外,任何一方不得违约。 5、本合同壹式两份,双方各执壹份。(双方盖章的传真件同样有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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