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在参展协议生效三日内将参展费用电汇至组委会,款项到帐后,方可确认展位,否则展位不予保留!报到时组委会将统一开具发票。 3、展位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分配”,组委会有权利调整部分展位。 4、展位确认后不得私自转让其展位,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(组委会拥有重新分配的权利)。 博览会组委会 地 址:杭州市萧山区青六中路888号义蓬科创园8F 电 话:0571-89904640 传 真:0571-89904640 联系人:洪 洋 邮 箱:360542273@qq.com 网 址:http://www.qianlangtech.com (编辑发布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