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关将至,各种企业答谢会、产品推荐会等“集会式”商业活动渐多,一些不良商家趁机推销假冒伪劣产品。温州市消保委今年的第1号消费警示,对此作出警示,支招消费者避免其中陷阱。 四种消费陷阱 根据往年案例,温州市消保委总结了“集会式”商品推销活动,存在的四种消费陷阱表现形式: 一是以直销为幌子,拿直销企业的产品违规开展直销活动,产品退、换货无保障。 二是以各地名优产品为门面,对产品性能作夸大虚假宣传,聚众推荐价高质次的普通产品或积压产品。 三是以某产品对慢性病或某类疾病具有治疗特效为由,通过免费检查、免费试用、赠送礼品等手段,吸引老年人消费者或有需求者参与,推销假冒伪劣或未经检测的不合格产品。 四是以增值盈利为诱饵,虚构某产品的投资价值和投资前景,拉人集会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。 四招防受骗 温州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些不良商家借助厂家直销、年终折上折、新产品特惠等促销形式,推销假冒伪劣产片,而且推销活动一般较为隐蔽,给消费维权带来较大难度。 最好的办法是消费者碰到此类“集会式”商品推销活动时,提高警惕,为此温州市消保委给消费者支了四招。 首先,消费者决定购买产品前,要了解主办方的资质和信誉,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,销售的商品是否符合营业执照所核定的经营范围,商家是否取得相关批文或许可。 其次,消费者在参加各种诸如健康讲座、免费检查、免费试用等“集会式”销售活动时,不要轻信对方的宣传和承诺,购买前要仔细了解产品信息,做到多问多看多听。对增值投资类推销,消费者要擦亮眼睛,保持头脑清醒,防止上当受骗。 购物时要认真查看商品说明书,包括品牌名称、厂家地址、联系方式、安全警示及相关许可证编号等等主要信息。购买产品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购物凭证,核对发票上商品名称、数量、单价及总价与商品是否相符,所盖公章字样是否与经营者名称一致。 最后,如发现虚假广告、“三无”产品、以次充好、以假乱真等欺诈行为,消费者要及时向消保委投诉或有关部门举报。(项锐) (编辑发布:admin) |